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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茂集团20.86亿港元出售特殊目的公司
来源丨不良资产行业观研综合界面新闻等
世茂集团港交所公告,于12月17日,卖方(世茂集团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)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,据此,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,总代价为20.86亿港元。
完成后,世茂集团将不再于目标公司拥有任何权益。目标公司为特殊目的公司,专为拥有、发展、出资、推销及管理名为“维港汇”的西南九龙物业发展项目而成立。
公开资料显示,维港汇位于香港新九龙内地段第6549号余段。2017年11月,世茂联合会德丰地产、信和置业、嘉华国际、爪哇控股以172.88亿港元摘得该地块,楼面价每平方呎高达1.75万港元,是香港当时的总价地王。
买方为启怡、GAL和绍祥,启怡为爪哇控股旗下公司,持有各目标公司10%股权及相应股东贷款;GAL为会德丰旗下公司,持有各目标公司22.5%股权及相应股东贷款;绍祥为信和置业旗下公司,持有各目标公司22.5%股权及相应股东贷款。
根据公告,世茂为这次交易约定的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。启怡、GAL、绍祥将分别支付给世茂集团约4.13亿港元、10.33亿港元、6.41亿港元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这是一次折价交易。根据公告,该项出售将会给公司2021年财年带来7.7亿港元的亏损。世茂同时表示,该交易将为公司提供额外的营运资金,并改善集团的现金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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